星报讯(记者 任金如) 昨日,江淮汽车正式发布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汽集团”)于2014年8月28日收到安徽省国资委关于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整体上市方案的批复。
原则同意江汽集团提出的《关于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江汽集团要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稳妥推进整体上市工作。同意江淮汽车换股吸收合并江汽集团,换股价格为除息调整后的江淮汽车五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的江淮汽车股票交易均价,即10.12元/股,江汽集团作价以报经安徽省国资委核准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即641,219.44万元。
同意依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同步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除息调整后的江淮汽车五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江淮汽车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9.11元/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25%,即60,155万元。若在股份发行日之前,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则上述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可根据相关规则作相应调整。
公司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江汽集团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此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江汽集团要依法规范做好职工安置、期间损益安排、债权债务处置以及江汽集团注销等工作,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国有资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