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执意输液,须在病历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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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解读“不输液清单”
患者执意输液,须在病历签字

记者 李皖婷
 

8月18日,省卫生计生委公布了一份“53种不需要输液”的疾病清单。这份清单一出炉,立刻引发广泛关注。昨日,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副处长吴振宇解读了这份清单。据吴振宇透露,今后医生是否合规输液将纳入绩效考核,医疗机构整个绩效考核结果将与医疗机构负责人的收入水平挂钩。

患者执意输液?可以

医生要让患者在病历上签字

“尽可能地减少不必要的输液,对老百姓是好事,既可以节约费用,又可以避免不良反应,如果减少使用不必要的抗菌药物,还可以避免细菌耐药性,这些都是对老百姓非常有好处的。”

吴振宇解释说,如果有些患者不愿意、不理解,主动要求输液治疗,医生应首先要予以解释和劝说,让他们了解相关知识和有关政策,说服病人放弃输液、选择口服药物;面对一再坚持输液的,可以作为特殊情况,在处方上说明理由,并让患者在病历上签字。

53种疾病是否“一刀切”?不会

具体情况下,医生可以具体对待

由病毒引起的普通感冒,压根不用打点滴;若非急性发作,慢性盆腔炎也不需要输液;小儿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更不能动不动就输液……这是“53种不需要输液”的疾病清单透露出的信息。

“治疗53种常见病、多发病患者,一般不采用静脉输液,但患者病情轻重不同,也有个体差异,是否输液当然不可一概而论。”吴振宇表示,53种常见病、多发病,虽然不是急危重症,但疾病随时存在一个动态的演变过程,看似平常的小病也许潜伏着危重症,临床医生综合判断客观看待是否输液。

这意味着在紧急、特殊情况下,可以静脉输液,但应在处方或病历上予以说明。

医院不合规输液?没门

输液管理情况将纳入医院绩效考核

吴振宇透露,省卫生计生委还将考虑出台针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监管和绩效考评机制,届时将把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使用和门急诊静脉输液管理情况纳入监管和考核指标。一旦监管发现问题,将及时通报并督促改进。医疗机构整个绩效考核结果将与医疗机构负责人收入水平挂钩。

对于有人担心的“取消输液会影响医院的经济效益”,吴振宇也表示,减少或取消输液,对我省医院经济效益基本不受影响。今年底,安徽作为改革试点省将进一步深化改革措施,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将全面启动,省和市级公立医院也将和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基层医疗机构一样,都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公立医院将不再依靠销售药品获得收入,医院将不会因为取消或减少输液而影响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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