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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8月2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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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揭作假,男子告民政局求离婚

张婷 记者 王玮伟
 

星报讯  9年前,登记结婚时,女子唐某因年龄不够,使用虚假身份与男子邹某登记结婚。如今,丈夫邹某却将庐江县民政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结婚证。8月21日,记者从庐江法院获悉,该案已审结。

邹某诉称:2005年,他与唐某到庐江县民政局申请登记结婚。因唐某当时未达到法定婚龄,遂以虚假的唐某某身份证申请登记。经被告审查,两人获颁结婚证。邹某认为,因女方当时未达法定婚龄,该结婚证应无效,故起诉要求被告撤销结婚证。

被告称,当事人应对申请结婚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造成本案颁发结婚证错误的责任不在被告。

法院经审理认为,导致本案结婚登记错误的原因是唐某冒用他人身份与原告申请结婚登记,致使被告颁发的结婚证错误。据此,法院判决撤销被告向邹某及唐某颁发的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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