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芬!你他妈窝囊得很!老子要跟你断绝关系……”19日中午,重庆九龙坡区六店子农贸市场门前,摆放在一个三轮车水果摊上的高音喇叭,循环播放着一连串恶毒的咒骂,各种脏话回荡在农贸市场上空,足有半个小时。骂人者是28岁小伙黄波,被骂的王芬不是仇家,而是他50岁的母亲。(8月21日《重庆商报》)
清官难断家务事,他们母子之间有着怎样的经济或情感纠葛,我们外人无法知晓,但无论如何,28岁的黄波当街辱骂亲娘,都是无法原谅的道德叛逆。黄波的恶劣行径,引发了围观民众的愤慨和指责,这是理所当然的结果。不过,除了道德谴责,黄波似乎没有受到相应的惩戒,这是不可理喻的。
辱骂母亲的黄波,在亲情和道德层面上已经没有了最基本的良知,管教这样无知无德的逆子,不能止步于道德说教,还应从法律层面来惩戒。我们知道,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可以按侮辱罪来惩治。退一步说,即便黄波当街辱骂亲娘的行为算不上严重,不构成犯罪,也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行政拘留或者罚款。
当着公安人员的面,儿子依然辱骂不止,甚至想殴打母亲,其嚣张可想而知。窃以为,在辱骂母亲的恶劣行径面前,父母和公安人员都不应退让,依法制止并给予相应的惩戒,才有利于不孝无德事件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