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神出鬼没,专门对女性下手,四年间作案近20起。这个魔影像一个噩梦,让宿州市城区外出的女性心惊胆战。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近日,被告朱某某被宿州市中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9年7月至2013年8月期间,朱某某驾驶摩托车在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内,采用持刀威胁、殴打等暴力手段,对多名妇女实施抢劫、强奸、强制猥亵犯罪。其中,2010年5月20日上午7时许,朱某某驾驶摩托车至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六合中学东陈庄小树林附近,采取持刀威胁、殴打的手段将被害人唐某某(中学生)强行奸淫。2010年11月10日晚7时许,朱某某驾驶摩托车至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刘合村小邵庄附近,持刀将被害人邵某挟持到一麦地,采取恐吓、殴打等手段将邵某强奸,并抢走邵某人民币30元、小金佛、手机等物品。
法院认为,朱某某多次对多名妇女实施抢劫、强奸、强制猥亵犯罪,犯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决定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