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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号离婚”: “创新”名义的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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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号离婚”: “创新”名义的违法行政

□沂蒙客
 

针对西安市长安区民政局办理离婚每日“限号”10到15个,排完不再办理引多方热议一事,当事方回应称,他们不干涉婚姻自由,采取此项措施旨在挽救盲目离婚家庭。从2012年3月实行至今。(8月17日中新网)

“限号离婚”,民政部门可以说是出自好心,目的是为了尽量挽救离婚家庭;但离婚者们也可以指责民政部门是懒政惰政,是行政不作为。“限号离婚”,不仅超越了依法行政的边界,还有干涉婚姻自由之嫌。面对这样的质问,想必民政部门会哑口无言,无以应对。

其实,民政部门的“限号离婚”初衷,不过是杞人忧天罢了。个中道理很简单:人家真想离婚了,“限号”也挡不住;不想离婚,你不限号,人家最终也离不了。哪怕是真因为斗气、冲动离婚了,事后冷静一番,人家也会复婚。我们不要给他们贴“游戏婚姻”的标签——充分赋予人们结婚、离婚的自由,这是社会的一种进步。抱守残缺,自我欺骗,苦守一份无爱的婚姻,那才是真正悲哀的婚姻。

鞋子穿在自己脚上,方知是否合脚;围城之人,冷暖自知;而婚姻自由又赫然写在宪法和《婚姻法》里。作为个别民政部门,何必自作主张,自以为是地搞什么“限号离婚”呢?

依法行政,是不可乱被创新、自由裁量的。“限号离婚”,实质是假借“创新”名义之下的违法行政。假如哪一天,来了一对熟谙法律与政策的离婚者,他们不服“限号离婚”这一土政策,依法辄诉民政部门违法行政,那可真是一告一个准,该民政部门必输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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