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小伙小超误听朋友言,险陷入疑是传销组织,侥幸逃脱(本报曾报道)。随后,不放心朋友的他,先后向合肥蜀山区打传办、辖区派出所、工商所和街道求助,希望朋友离开那里,结果回原点。8月6日,记者全程记录小超辗转四部门求助全过程。
区打传办:“查处需要统一行动”
“你好,是蜀山区打传办吧,我一个朋友在融侨天骏小区做传销,需要你们的解救。”8月5日下午,小超拨通蜀山区打传办电话,当小超详细描叙朋友如何陷入传销后,蜀山区打传办的一名工作人员称:“我先登记下来,传销组织是违法,如果查证属实,将依法予以取缔。”
“请问,你们何时采取行动?”小超询问道,对方称:“不要着急,我们先让下面单位调查核实下,查处需要统一行动。”“时间拖太久,我朋友越陷越深,抑或转移住址后,岂不是联系不上了?”小超着急道,对此,电话那头回应道:“先这样,有情况,我们会及时同你取得联系。”
社居委:“只配合公安、工商部门统一行动”
8月6日上午10时许,记者同小超一起来到翠庭园社区服务中心二楼,当小超说明来意后,一位林姓主任称:“昨天你不是来过了吗?你们应该去找公安和工商部门。”“去过了,他们让我来找你们。”“打击传销的主体,应是工商部门,你还是应该到派出所报警,我们只负责配合公安、工商部门统一行动,对涉嫌搞传销的住户,采取停电、停水、停气。”
在记者和小超的一再要求下,林主任安排了一名男子,通过电话向街道、区打传办进行了沟通,得到答复是:“如果确定是传销的话,先登记下来,然后逐级上报,会采取统一行动。”
工商所:“我们没权力进入居民家”
8月6日上午10时30分,记者同小超走出翠庭园社区服务中心后,便来到蜀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荷叶地所,因小超之前曾来过该所,便轻车熟路来到二楼“综合办公室”,里面有两名女同志面对面在办公。
“我朋友在搞传销,希望你们帮忙。”“不是同你说过了吗,让你去找公安部门,打击传销,他们是主体单位,工商部门是配合单位,我们没权力进入居民家中。”
荷叶地派出所:“我们负责制止暴力抗法”
走出工商所大门,小超拨打了110,“你好,是110吗,我想报案,我一个朋友做传销。”了解具体情况后,110接线员让小超和记者在原地等候民警。此后不久,辖区荷叶地派出所给小超打来电话。电话里面简单沟通几句后,记者陪同小超来到荷叶地派出所。
“传销查处主体是工商部门,只有当传销达到一定规模后,公安经侦部门才会立案调查。”在派出所值班大厅值班的一位民警称。“工商所的人称,查处的主体是公安部门。”“瞎说,是否是传销,需要工商部门认定,只有当发生暴力抗法和限制人身自由时,公安部门才会出面。”该民警称。
在记者和小超一再请求下,值班民警称:“这样吧,我给你朋友打个电话劝说下她,看她可能醒悟过来。”遗憾的是,电话虽然打通,但一直无人接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