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7月底,各省份“裸官”摸底调查基本结束。各省份组织、纪检等部门,已基本掌握了本省的“裸官”数量。而调岗则最快要待本月底才能到位。初步排查发现了多少名裸官?对于记者的追问,福建等十余省市均回应“具体数据不便透露”。“裸官”对于各地而言,依旧是一个敏感问题。(8月6日《新京报》)
“裸官”的产生与存在,不仅仅存在与职务腐败互为条件关联可能性,“裸官”更容易变成贪官,贪官往往会选择做“裸官”。而且与权力的基本伦理是相冲突的,如果官员把家人都移居到了国外,怎么让人相信那不是“身在曹营心在汉”,行使权力公器又如何能够取信于民?
中央对于“裸官”治理的思路很明确,不论是哪个部门,还是哪个级别,只要是‘裸官’,就躲不开、藏不了。如此语境下,一些省市清查出来的“裸官”数据“不便透露”实在是令人搞不懂。有多少“裸官”不过是一组数据,该怎么处理严格按照规定逐步推进便是。即便是清查中有个别的特殊情况,如已经退休了的,仍然还是“裸官”,至于如何处理汇总情况报上级完善办法,单独处理即可。有人认为,这是各地出于谨慎、低调,认为是个敏感问题,担心数据公开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影响地方政府的形象。
不得不说,这样的担心是多余的。首先,“裸官”排查的数据前有广东公开的先例,从舆论来看,他们治理“裸官”产生的是正面评价,并未引起官场大的震动,也未引起舆论的批评与质疑。其次,此次“裸官”治理是中央部署的“规定动作”,排查的数据与治理的结果,最终还要给组织与公众一个交待。总是要“交账”的,丑媳妇见公婆迟早的事。
早晚要公布,显然越早就会越主动,“裸官”数据没必要藏着掖着。相反,拿数据当秘密,只会更加加强注舆论的关注和公众的怀疑。是不愿意公布?还是不敢公布?在一些“裸官”位居要害的语境下,不免让人产生“官官相护”甚至利益一体的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