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后悔药”,想吃其实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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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后悔药”,想吃其实有条件
“七天无理由退货”频频遭遇肠梗阻
记者 施超
 

网购商品是近年消费者投诉的“重灾区”。今年3月15日正式实施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除特殊商品外,网购商品在到货之日起七日内无理由退货。这意味着消费者的网购“后悔权”将从电商的自律行为上升至法律层面。

近日,中国消费网发布网购商品七天无理由退货执行情况系列调查显示,消费者网购商品特别是鞋帽服装类产品,退货时常常遭遇“肠梗阻”。消息一出,网友纷纷吐槽:网购“后悔药”,想吃其实“有条件”。

想要退货没理由?限制条件还真不少

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似乎给消费者添了一颗定心丸。然而,实际上退货限制条件不少,并没有看上去那么简单。

刚刚过去的七夕节里,家住省城经开区的胡小姐便经历了一件退货的烦心事。“在一家双皇冠网店,我看中一件‘真皮’挎包,而且网店主页显示承诺七天无理由退货,便毫不犹豫下单了。”胡小姐说,谁知拆开快递的瞬间,自己失望透顶,“根本不是什么真皮,而且做工非常粗糙和低劣”。

为此,胡小姐给店家发了五六次消息,对方却没有一次回复过。忍无可忍的胡小姐在网上申请退货,店家竟拒绝了她的退货申请,理由是“参与特价活动的商品概不退货”,胡小姐只好自认倒霉。

退货看商家脸色,解释权归网购平台,很多网友都有和胡小姐同样的遭遇。调查显示,部分电商将“无理由退货”变成“有条件退货”,如设置“如遇商品质量问题”等前提条件,让消费者大跌眼镜。

七天时间怎么算?退货期限表述歧义多

网购退货时间算法,同样是许多网友投诉的“重灾区”。近日,在省城大学城读大三的小周网购了一款单反相机,快递送货时他正在外地旅游,便让同学代为签收。小周回校后发现,相机个头太大,携带很不方便,便向店家提出退货。但是,对方告诉小周,无理由退货时间已过,便拒绝了他的要求。

“无理由退货的时间到底是怎么推算的?”新《消法》规定为消费者“自收到商品之日起”。调查显示,大部分电商采用的是“自签收日起”、“自收货之日起”、“自实际收货之日起”、“自客户收到商品之日起(以签收日期为准)”等语言来表述。

如上表述虽然比较简洁,却容易发生歧义,为此许多消费者感到无所适从,甚至摸不着头脑。有人说,“七天无理由退货”起始时间应该“从签收当日零时起”,也有人说“从签收的具体时间起”开始推算,还有人认为,应该“从签收日的第二天零时起”。

特殊商品不退货?无理由退货范围受限

对于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服装类别,记者昨天登录多家服装销售网站发现,许多电商以格式条款、通知、店堂告示等进行了明确规定。然而,有的网站规定太过笼统、简单,如2688商城和易迅网将内衣类产品或贴身用品排除在外。此外,一些网站还将内衣、食品、保健品等作为特殊商品,非质量问题概不接受退换货申请。

“很多网站将不适用于‘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类别作出特别规定,比如将保暖内衣、袜子等内衣类产品简单归结为特殊商品。”合肥工商局网络商品交易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认为,这种不加分析、无条件地将某一类产品全部排除在退货范围之外的做法,值得进一步研究和商榷,甚至需要以立法形式加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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