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倍版防卫白皮书宣扬“中国威胁论”
孟加拉国沉船事故100多人失踪
国际新闻
12名中国渔民在菲律宾被判刑
3上一篇 2014年8月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12名中国渔民在菲律宾被判刑
罪名为“非法捕捞”,其中船长获刑12年
 

据中新社电 5日,菲律宾一家法院判决去年4月被捕的12名中国渔民“非法捕捞”罪名成立,他们被判6至12年不等的监禁。

报道称,法院判处船长12年刑期,而他的11名船员刑期为6至10年。另外,这些渔民每人被罚款10万美元,而他们的船也被没收。这12人否认了被控的一切罪名。另外,这12人还将因持有受保护物种的行为接受审判,据报道,依据菲律宾法律,这一罪行最高可判处20年监禁。

据报道,一名为这些渔民辩护的菲律宾公共检察官办公室的律师表示,他将会提出上诉。“我们认为中国渔民是无辜的,他们不是故意进入菲律宾领土,而是受恶劣天气迫使。”该律师说。

这些渔民静静地坐在法庭里,听着法院工作人员用英文宣读判决书。判决书亦被翻译成中文。其中,船长被判12年刑期,船员被判6至10年刑期不等。这些渔民曾表示,他们从印尼去中国的途中遇到恶劣天气,迫于无奈在图巴塔哈群礁躲避,他们当时不知道那里是菲律宾领土。

去年4月,菲律宾海岸警卫队称,一艘中国渔船在菲律宾西南部的图巴塔哈群礁地区搁浅,12名中国船员因涉嫌“侵渔”被逮捕,渔船被没收。

当时,中国外交部回应称,中国政府一贯高度重视维护在外渔民的安全与合法权益。同时,要求其依法依规进行捕捞作业。

 
3上一篇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