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昆高速两车相撞爆燃43人遇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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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昆高速两车相撞爆燃43人遇难
现场像“原子弹爆炸”一样,共造成5车烧毁,肇事小货车装有易燃物乙醇
 

7月19日凌晨3时左右,沪昆高速湖南境内邵怀段1309KM处发生两车相撞爆燃事故,截至目前,事故共造成5车烧毁,已确认43人死亡,其中大客车上41人,小货车上2人,另有6人受伤,其中4人重伤。死亡人数有可能进一步上升。“红眼客车”夺命已非第一次。生命的代价之下,监管不力的问题仍然大量存在,致使再酿痛心惨剧。

现场目击:

像原子弹爆炸一样,火光冲天

“像原子弹爆炸一样,火光冲天,村民完全不能靠近进行救援。”湖南邵阳隆回县三阁司镇上石村石世平家正在事发路段旁边。据他回忆,大概是凌晨2点到3点间,“高速公路上起火了。”

19日下午,记者在事故现场看到,明火已经扑灭,事故中的5台车辆被烧得只剩下框架,车上的货物散落一地,占用了东西向车道。在南侧车道两台追尾货车中,靠前的一台是某快递公司运输车,后一台是运送皮鞋的,现场气味浓烈刺鼻,疑似装有酒精的小货车货仓内已经空无一物。现场一名民警正忙碌地对现场遇难者遗骸编号收集,留待日后进行DNA鉴定辨别身份。

据事故现场救援指挥部介绍,7月19日凌晨3时许,一辆装载疑似酒精易燃物品的小货车与一辆福建开往四川宜宾的大客车追尾后爆炸燃烧,造成5台车辆烧毁,分别为闽BY2508号大客车(所有人为福建省莆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城厢分公司,核载53人)、粤F08030号三菱小客车(驾驶人和乘客共2人)、湘A3ZT46号厢式货车(装载疑似酒精易燃品,驾驶人和乘客共2人)、湘A98206号大货车和赣E38950号大货车。

据初步核查,大客车上共有55人,其中司机2人,乘客53人(漳州到宜宾1人、厦门到宜宾23人、泉州到宜宾15人、莆田涵江到宜宾12人,另厦门2个小孩没买票)。

涉事客车:

行驶近19小时,仅休息64分钟

这起重大交通事故共造成5台车辆烧毁,目前已造成43人死亡,其中客车上41人,小货车上2人,另有6人受伤,其中4人重伤。具体死亡人数仍在进一步核查中。

国务院2012年7月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明确,创造条件积极推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要求“确保客运驾驶人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

据福建省交通运输管理局的信息显示,涉事车辆闽BY2508大客车出事前回传的GPS信号中,客车18日上午8点从福建莆田出发,当天23点左右进入湖南,2点56分车速降为0。客车途中没有超速,约19个小时中,只休息了3次,累计64分钟。而按要求,这趟车即便全在白天行驶,按4小时休息一次的要求,也应休息4到5次。

严规出台,甚至相关运输公司因为违规已经被通报,为何仍刹不住“红眼客车”?北京工业大学交通管理专家、教授陈艳艳告诉记者,一方面,目前针对“红眼客车”违规运营和司机疲劳驾驶,尽管有GPS等监测系统,但现状大多是“监而不全”、“监而不控”,许多司机刻意关闭、逃避监测;另一方面,目前处罚条例力度太弱,导致违法成本低,震慑效果不强,“如果违规运营、疲劳驾驶和企业的长期营运资质挂钩,就会大量减少这类情况的发生。”

探究原因:

危化品运输成“流动炸药库”

据了解,追尾小货车中载有疑似易燃物已确认为乙醇,共计6.52吨。初步调查结果显示,此次事故的原因至少已确定两点:一是运输危化品的小货车为非法改装、伪装小客车,非法营运;二是闽BY2508号大客车没有接驳运输,停车休息没有落实。

湖南省高速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肇事小货车追尾大客车后,易燃品乙醇全部漏到地上,瞬间爆燃。目前,肇事小货车车主已被警方控制。

事实上,危险化学品运输成为“流动炸药库”也非孤例,2012年10月6日,常吉高速公路湖南沅陵境内一液化气槽罐车发生泄漏后引发爆炸,造成5死2伤;2014年3月1日,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发生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造成31人死亡、9人失踪,事故现场损毁车辆42辆;4月8日,京开高速由南向北方向黄村段一辆槽罐车侧翻起火,造成槽罐车内两人死亡,京开高速严重拥堵……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通报数据显示,我国每年有2亿吨危险化学品来往运输,事故风险大,排查治理任务非常艰巨。

陈艳艳认为,危化品运输频频“惹祸”,首先在于相关部门对司机的资质认定不到位、培训机制不完善;其次,违法成本太低,“违规上路”的惩罚并没有和长期营运资质绑定,导致部分司乘人员责任心淡漠、运营企业存侥幸心理,为事故埋下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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