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7月15日上午,省城141路公交车司机孙某经过包河大道与祁门路时,因让道问题与一辆摩托车车手发生矛盾,车手乘其不备喷射“不明气体”,后该车在正常营运中,车内12名乘客发觉“嗓子疼、流眼泪”,被送医院检查(本报已做重点报道)。昨日,记者了解到,离开医院的乘客再没有出现不适症状,警方还在追查“黑手”去向及动机。
乘客胡先生告诉记者,当日拒绝留院观察后,开了点消炎药回家休息。记者了解到,曾在医院接受检查的12名乘客一夜过去后,已经没有了咽疼、胸闷不适症状。
目前,包河警方已组织警力介入调查此案,骑摩托车的车手还未归案,但至于喷射的“不明物体”究竟是何物?警方表示会联合疾控中心调查确认。
安徽王良其律师事务所的郭爱律师分析认为,虽然事情起因源于公交车司机与他人矛盾,但“车内环境的不适宜”还是造成乘客身体出现短暂不适,“在摩托车主不知去向的情况下,乘客是在公交车上出现不良反应,公交方面应该先承担垫付检查费用。”
而至于对方为何使用何种不明物体,来源是否合法,郭律师认为,几句争执对方就喷射不明物体,并造成他人无故受牵连,行为明显不属于正当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