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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骗补偿款” 背后的致富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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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骗补偿款” 背后的致富诱惑

□曹 伟
 

为了能在拆迁中获得更多补偿,贵阳市南明区云关乡多个村近来出现大规模假离婚和买卖户头现象,有一个村一半以上的村民都已离婚。按户补偿催生了应对手段“翻新”。当地的道路建设拆迁中,在确权审核时握有大权的当地两名村主任先后被抓。他们被指一方面纵容村民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补偿款,另一方面带头作假为己牟利。(7月14日《京华时报》)

村民如此作为,原因大致有两方面:一者,农民受教育程度低,文化水平相对有限,法律意识严重缺乏,或许只有朴素的“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法律观念,至于套取国家资财,则被看做是聪明的典范。既然大家都在做,自己为啥不做?二者,基层官员难以洁身自好,在许多人看来,既然官员可以套取国家利益,自己何尝不可?既然村干部都在到处买卖户头套利,村民自然也就可以。恰如报道中那位农民的意识:违法的是村官,与村民没关系。

除此之外,不可忽视的因素在于,贫困的农民缺乏有效的致富手段,将征地拆迁看做是唯一致富的机会。法律意识淡薄不是贫穷的必然结果,但法律意识淡薄常伴于贫穷左右。实际上,在众多中国农村地区,经济结构单一、种地收入微薄,而打工收益又被日益高涨的生活成本稀释。在此情况下,农村的致富前景就只能依赖政府政策的调整。如果某地被征迁,除极少数农民对自己权益不放松之外,大部分人愿意用土地置换金钱,当然,前提是补偿款令人满意,且中间不存在暗箱操作。

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市场化机制,担负起农民致富的经济职责。正如当地乡长所言,作为乡政府,要扶持好村民,改善村民生活,但是通过拆迁来致富肯定是不行的,政府肯定要予以打击。不能通过征地拆迁致富,就需要有别的途径为农民致富开路,这也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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