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购”放开后 买房者一定受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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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购”放开后 买房者一定受益吗

□济日平
 

记者10日从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以及多个在售楼盘核实了解到,自10日起,济南市实行了3年多的商品房限购政策正式取消,居民今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不再需要开具限购证明。(7月10日新华社)

如此“坦率”、旗帜鲜明地表明取消限购政策的,济南当属“第一家”。但只干不说、或是干了也不承认的,明里暗里的恐怕有一堆。这表明,一些地方政府取消限购政策的吁求强烈。“限购令”该不该实行,我们权且不论。在此,笔者想探讨两个现实性的问题:

一是,取消“限购令”能否如地方政府所期,能引发楼价反弹,重振地产业?我的观点是,除了刚性需求,再指望有更多的热钱投入楼市“炒房”,恐怕已不现实。理由起码有三个:一者,除了北上广等一线个别城市,大多城市的居民手里的空置房与开发商手里的存量房难以估算,炒房风险是可预期的。二者,可算的一笔账是:百万元买一套房,在一般城市,一年收取的租金估计也就是3、4万元,但百万元即便是放在银行,一年的利息恐怕远远高于房租。三者,一个简单的经济常识告诉我们:这个世界没有只涨不跌的商品,房价也是。今后,楼价增速缓慢甚至滞涨将成常态,靠炒房致富已不靠谱。

二是,房产税呼之欲出。房产税试点的扩容乃至全面铺开恐怕势在必行。房产税一旦推行,拥有多套房将是一种得不偿失的“累赘”,即便抛售,恐怕也要担负不菲的税费——如此,限购政策取消后,一些人盲目、热衷购置多余的房产,一旦遭遇房产税的“截杀”,叫苦的、倒霉的,注定还是老百姓。

楼市,已今非昔比。一些地方的商品房市场已经饱和,市民的消费观念日趋理性,过去楼价年年蹿高的景象也难以再现。当然,作为地方政府,更需创新思想观念,淡化曾经畸形的GDP和政绩观念,全面深化改革,大力发展实体经济,力求新的利益增长点。而不能单一地指望以“房市”救经济,并借此充盈地方财政,为GDP填写好看的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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