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王女士(化名)和张女士(化名)是相识多年的朋友,但因为一笔18万余元的转账款,两人竟对簿公堂。
王女士称,去年8月,她转账时,误将18万余元转到朋友张女士的账号上。事后,她让对方把钱转回,却被告知“有急事暂用几天,过几天就把钱转回。”
可她左等右等,张女士也没把钱转回来,今年4月,她遂以不当得利为由将张女士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返还这笔钱并支付利息3000余元。
庭审中,王女士坚称,这笔钱是自己错转给了张女士,而原因是看错了短信、记忆模糊导致本该转给他人的钱错转给了她。
对此,张女士称,王女士转钱给她是委托她购买位于印尼的一岛屿土地使用权,并非错转,且转款后,两人关系融洽,对方也没提及过错转一事,反而多次询问该岛屿项目的回报。
张女士还当庭明确了她与某公司签订的转让土地使用权合同系受王女士委托所签。
昨日,记者获悉,合肥市庐阳区法院经审理认为,王女士以不当得利主张张女士返还18万余元,无事实及法律依据,遂依法驳回其诉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