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利润惠及全民 何时不再象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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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利润惠及全民 何时不再象征性?

□舒圣祥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表示,2013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058.43亿元。加上2012年结转收入71.95亿元,2013年收入总量为1130.38亿元。2013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支出978.19亿元,完成预算的90.3%,其中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用于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65亿元,增长30%。(6月25日《新京报》)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主要内容就是大家常说的国企上缴红利。813户一级央企,上缴财政的红利不过千亿,平均到每家企业也就一亿多点。而根据国资委公布的数据,2013年度中央企业累计实现利润总额1.3万亿元。简单换算一下就知道,央企利润上缴红利的比例总体不到7.7%。国企利润上缴红利的比例何其之低,由此可见一斑。

国企上缴红利的比例奇低也便罢了,最后调入公共预算用于社保等民生支出的,竟然又只有千亿中的65亿,也就是其中的6.6%。对于“全民股东”而言,最后能够惠及全民的国企实际上缴红利,只相当于国企利润7.7%中的6.6%,也就是0.5%——如此微乎其微的红利上缴比例,无疑仅仅具有象征意义,不具有任何实质价值。

审计署刚刚公布审计报告,去年抽查11户央企,结果7户央企违规超提或超发工资、住房公积金和福利费等,就有11.61亿元;若是检查全部央企呢?超发工资福利会不会远远超过给全民分红的那区区65亿元?

这些年,我们一直在说,要让国企吐出更多的利润,要提高国企上缴红利的比例,要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结果却是,国企分红惠及全民,永远只具有象征意义。国企之于全民股东,只是“一辈子必须为其打工”的垄断巨头,从来不觉得自己也是国企的“主人”。国企分红何时才能真正惠及全民,而不再是象征性地“嗟来食”?公众有权获得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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