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个综合保税区昨日正式开工了,记者昨日获悉,面积2.6平方公里的合肥综合保税区力争于2015年2月底前封关运行,最值得期待的是,企业有望在合肥综合保税区享受效率更高的通关服务,或将24小时都能通关。
力争明年2月底前封关运行
据介绍,合肥综合保税区选址于东方大道以北、魏武路以南、新蚌埠路以东、铜陵北路以西,围网内规划用地面积2.6平方公里,拓展区及配套项目规划用地2平方公里,总投资超过30亿元。
“今年3月17日,合肥综合保税区正式获国务院批准设立,按照要求,应该在2015年3月17日封关运行。”合肥市新站区经贸发展局相关负责人说,希望运行时间比“最后期限”提前,“力争2015年2月底建成运行。”
到那时,合肥综合保税区的“核心”已经建成,包括卡口、查验场站、保税仓库、通关服务中心、信息化设备、围网、巡逻道、熏蒸库房等。
上述负责人也为记者描绘起合肥综合保税区核心的五大功能区:为进出口企业提供通关服务,并对进出口货物进行查验的联检查验区;集中存放经海关核准的进出口企业保税货物仓库的保税物流区;既可为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做配套服务,又可为联检查验区拓展用的研发检测区;企业自建厂区用于生产运营的生产企业区;为进出口企业产品提供展示交易的产品展示区。
货物出口到保税区内,可办理退税
“加工贸易企业一般将货物出口至香港等境外地,再办理进口手续,此种方式手续复杂,运输成本高。”相关负责人解释,综合保税区设立后,企业运用保税区“境内关外”的特殊功能,货物出口到保税区内视同离境,可办理退税。这样,企业只需再从保税区将货物进口即可完成进出口程序,这样就大大节省了运输费用和时间。
记者了解到,进入合肥综合保税区可享多种税收政策,主要包括国外货物入区保税;货物出口进入国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国内货物入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
企业或能享24小时通关服务
上海、南京等地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区位优势明显,而合肥综合保税区在区位上则显得有些不足。
“我们将用通关效率来弥补区位的不足,通关快不快主要靠信息化平台的建设。”合肥海关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将建设合肥综合保税区信息化平台等中枢神经,力争让企业24小时都能通关,满足企业的需求。
将来,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可向海关集中申报手续,经海关批准,区内企业可将其进口料件和生产的半成品委托区外加工企业,经加工后返回综合保税区,同时,区外企业也能委托区内企业加工,加工后返回区外。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综合保税区内,货物将不设存储期限。
综合保税区将为合肥自贸区增加砝码
据了解,自贸区一般是在综合保税区的基础上整合而来,合肥综合保税区将为申报中的合肥自贸区增加重要的砝码。
“合肥综合保税区将全方位提高合肥市对外开放的水平和层次,作为安徽省唯一的综保区,它将建设成为安徽省经济发展示范区的重要载体和合肥市外向型经济的核心功能区。”合肥市新站区相关负责人介绍,合肥综合保税区将努力发展成为长三角地区以大宗商品为主的国内一流综保区。
据悉,合肥综合保税区目前已有6家企业在谈,接下来将围绕电子信息等产业进行定点招商,“韩国、台湾等电子信息产业好,下半年准备去进行招商,富士康也是我们的目标之一。”
链接 合肥综合保税区的主要政策
免税:从境外入区的设备、原材料、基建物资和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制成品及边角料、残次品、余料、废料销往境外免征出口关税;企业出口加工产品不征收增值税、消费税。
保税:为加工出口产品所需入境的原材料、包装物件及消耗材料,予以全额保税。
退税:从区外进入综合保税区的货物视同出口,可办理出口退税;区内企业使用水、电、气实行退税政策。
免征:货物可以在综合保税区内和其他国家之间自由进出,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需配额和许可证;海关不实行《登记手册》管理;开展加工贸易业务不实行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不实行合同核销,不实行单耗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