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赏月险”、“光棍节脱光险”,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兴起,一个又一个另类的保险产品出现在网络销售渠道。如今,炎热的高温季节一步步临近,又有保险公司推出了“高温险”。(本报今日A06版)
通过网络销售的保险产品,近年来很吸引人的眼球。一是市民自助购买,没有保险员面对面的盯梢,少了一些戒备;二是保险产品的投入不大,有几分娱乐性;三是也有点博弈色彩,投保未知的自然现象,谁赢谁输都吃不准。但是,保险公司推出“中秋节赏月险”、“高温险”之类的险种,绝不是图自己娱乐,也不是为了让购买该保险的市民娱乐。虽然他们不把赚钱写在脸上,但对商业利润的追求是谁也否定不了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市民投保“高温险”应当适可而止,别盲目放大自己的欲望。
对保险业而言,互联网保险产品还处于起步阶段,保险公司更可能采取谨慎性的经营手法,而不会为了迎合或满足公众的投资欲望冒太大的风险。与十年前相比,不论是财险还是寿险,近年来的保险收入上升幅度趋缓,由于竞争激烈,保险人员处于相对饱和的状态,保险业的发展越来越需要拓展更广阔的空间,互联网发展无疑是天赐良机。但真要有所突破,也不容易。保险业推出的类似高温险,如果少点噱头,多点惠民,让群众尝到甜头,可能会有更好的发展势头。
比如,在销售推广高温险时,可以附加上其他条件,针对不同的人群,采取不同的赔率,既让这一险种得到更广泛的认知,又让某些特殊困难群体从中获得收益,形成以富济贫的理念,有更多的参与者能获得收益,也让购买这一保险的人获得更多的快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