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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受父亲指使殴打母亲?
丈夫否认,称妻子私转财产给女儿
正言 记者 王玮伟
 

星报讯 赵芳和高军(均为化名)两人结婚已有27年,然而自2008年起,两人矛盾越来越多。一气之下,赵芳向法院起诉离婚,并称儿子高超(化名)受丈夫的指使殴打她。5月25日,记者从合肥市中院获悉,该案已审结。

儿子受父亲指使殴打母亲?

赵芳与高军两人均为出租车司机,1988年结婚,如今一双儿女早已成家立业。自2008年高军与妻子哥哥合伙经营宾馆后,两人矛盾不断。

去年7月,赵芳向法院起诉离婚。她诉称,自从宾馆开业后,丈夫以为自己私下帮助哥哥,开始对她怀恨在心,并指使儿子殴打她。没多久,赵芳与丈夫分居。但即便分居,两人的矛盾依然存在。赵芳诉称,去年7月12日中午,因一句话不投机,高军和儿子、媳妇三人将她从宾馆前门拖至后门,并对她进行殴打,直到她被打得几乎昏迷,他们才停手。

丈夫否认殴打,称妻子私转财产给女儿

赵芳要求离婚,高军表示同意。不过,高军称他并没有进行家庭暴力,反而是赵芳私自将存款存在女儿名下,又与女儿串通做假证,以此来诬陷他家庭暴力。

原审法院经审理后准许离婚,两人名下的房屋归赵芳所有;宾馆的经营权以及宾馆的装潢归高军所有;出租车经营权归高军所有;高军支付赵芳补偿款32.5万元。

宣判后,赵芳不服,上诉至合肥市中院。近日,合肥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同意赵芳与高军离婚;两人共同财产中,出租车的所有权及经营权归赵芳所有,房屋所有权和宾馆经营权归高军所有,赵芳支付高军补偿款2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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