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财政部、国家林业局于2009年5月25日印发新的《育林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可六安市霍山县林业局对《办法》明确要求取消的收费项目,至今仍在收取。记者采访时,该局解释称“没有收到上级明确取消的相关文件”。
老牛系霍山县衡山镇某村村民,在自家自留地、房前屋后栽植了梧桐、杉树、桃树等零星树木。随着孩子长大成人,老牛对部分已经成材的树木进行砍伐,准备用来打制家具。就在他砍伐树木的时候,霍山县林业局工作人员找上门来,向其收取了“育林基金”200多元。
交钱后,老牛觉得这个费交得不明不白,于是向邻居打听,得知有几个村民也有类似经历。老牛家人将情况向本报进行了反映。近日,记者赶到霍山县林业局,该局资源股戴股长告诉记者,国家的确有《育林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取消村民房前屋后的零星树木的“育林基金”,“严格说,我们是应该取消此项收费,但对村民收取‘育林基金’已经多年了,如果违规,上级早就该下文取消了。由于没有收到上级文件明确要求取消,因此我们也不能取消 。”
而记者从省林业厅林业基金管理站叶站长处获悉,新的《办法》出台后,安徽省林业基金管理站及时转发并结合本省实际提出了补充意见,即从2009年7月1日起,我省执行新的“育林基金”征收标准,对农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免征“育林基金”。
记者从同为山区的六安市金寨县林业部门了解到,该县在新的《办法》出台后,已取消征收零星林木“育林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