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合肥市教育局正式公布《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2014年合肥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今年,中考将招录69960人,其中特长生招收比例下降至10%,而指标到校生比例则提高至85%,其余政策基本与以往一致。根据今年所公布的义务教育和中招政策,《星报教育》将梳理出学生与家长最为关心的几点。
小学初中阶段招生
1、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基本政策不变
今年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仍实行“划片、就近、免试”和“两个一致”的原则,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和少年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
公办小学入学,由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市区7月1日~2日)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由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各小学在规定时间内(市区6月19日~25日)组织集体报名。在外地借读回本县(市)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市区6月26日~27日)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单独报名。市区民办学校的招生报名时间为6月7日~8日,6月18日前完成录取工作。
2、特长生招生比例降至10%
与去年相比,减少特长生招生比例是今年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小升初”的一个明显特点。符合批准招收特长生的学校,在今年的招生计划中,招收特长生的人数比例不得超过该校当年招生总数的10%。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自2014年起,逐步减少特长生招生比例。除经省、市批准在本辖区内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学校外,其他学校一律不得以特长生的名义进行招生。
同时,严禁学校以文化考试(测试)等方式录取特长生,以招收特长生名义招收择校生,要求及时向社会公示特长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3、市区择校生比例严控在4%以下
在规范招生行为上,今年合肥市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跨行政区招生,严格控制跨学区择校,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额,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捐资助学费用。市区及县(市)城区择校生比例须严格控制在学校招生总数的4%以下。
高中阶段招生
备受关注的中考进入紧张的备考期,5月14日,合肥市教育局正式对外公布2014年中考时间和科目安排,时间统一为6月14日~16日。
1、中考招生录取69960人
据悉,2014年,省教育厅下达合肥市的高中阶段招生计划为69960人,其中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37080人,中等职业学校计划为32880人(含普通中专招生计划)。
2、知分填志愿看准八个批次
今年合肥仍实行“知分填志愿”,即考生在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并实行网上填报志愿。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实行平行志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不设平行志愿。共设8个批次。
考生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填报提前批次志愿的考生,须具备相应的报考资格。具备多种报考资格的考生,只能填报1个提前批次志愿(报考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可以填写2个志愿,但不得与其他提前批次志愿兼报),否则视为无效。
3、指标到校生比例有所提高 升至85%
今年,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比例提升到了85%,比去年再提升5个百分点。
报考指标到校生,考生需初中阶段未在其他学校借读,截至中考时一直在现学籍所在学校连续就读满2年,并在现学籍所在学校参加中考报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指标到校生录取最低分数线为所报考的省示范高中全市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40分,且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须达到省示范高中录取要求。未完成指标计划调整为全市统招计划录取。
中职招生方面,对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按照招生志愿顺序和计划数,以招生学校为单位分批次择优录取。
4、公布三大类加分政策
归侨、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其他侨眷,在本省定居的港澳同胞及港澳同胞、外籍华人在本省的眷属考生,在其中考总分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台湾籍考生,在其中考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烈士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总分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援疆、援藏人员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军人子女考生,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在其中考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在其中考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其他军人子女,同等条件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