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昨日,记者从合肥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中心获悉,从今年起,庐江县劳动年龄段具有正常劳动能力农村村民进城居住也可申请公租房。 2014年公租房房源位于五里路三里安置房小区配建公租房、城东新区万家四季城小区配建公租房、惠民小区并轨公租房。
据了解,今年,庐江可申请公租房的主要为以下四类人群: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家庭成员具有所在地城镇居民户籍,并实际居住,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含16)平方米。
新就业人员,经县人社局、民政局或驻庐直属单位招聘录用、办理正式手续;已与该县用人单位签订人社局规范的1年期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按规定缴纳各类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申请人在庐城规划区内无住房。
在庐城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人已与该县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各类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公租房租金;本人及配偶在居住地无私有住房和营业用房。
进城居住农民,该县农业人口自愿放弃农村宅基地和承包地,交还村集体经济组织,进城居住且庐城无自有住房的村民。城镇最低收入、低收入2类家庭可申请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保障方式;中等以下收入家庭和新就业人员、来庐务工人员、进城居住农民只能选择实物配租保障方式。
城镇最低收入、低收入和中等以下收入3类住房困难家庭享受实物配租保障方式的,收取保障性住房租金,租金标准分别为市场租金的10%、30%、70%;新就业人员、来庐务工人员、进城居住农民的租金标准为市场租金的70%。市场租金指导价由该县物价局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