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去年2月至8月,杨某在合肥马鞍山路附近经营合肥某公司,张某协助他进行管理。为了推销公司产品,两人经合谋,多次网购公民个人信息,共计1140条。随后,杨某将这些信息分发给公司员工,并让员工根据信息内容电话推销公司的产品。
昨日,记者获悉,合肥市包河区法院经审理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四千元;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