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4月1日起,我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设备实行集中采购。记者昨日从省医改办获悉,对于集中采购,我省日前出台的指导意见要求,单台200万元及以上的医用设备以及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须由省集中采购。
根据意见,伽马射线立体定位治疗系统等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由国家卫生计生委统一组织实施;单台报价200万及以上医用设备以及CT等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采购,由省集中采购完成。
50万及以上、非省级集中组织采购的医用设备,由各设区的市负责组织集中采购(广德县、宿松县分别纳入宣城市、安庆市)。而对于50万以下医用设备,由各设区的市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地区采购方案并组织实施。
对采购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蓄意抬高价格或恶意压低价格、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供应货物质量不达标、进行贿赂或变相贿赂的企业,建立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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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报讯(陈佐君 记者 李皖婷 丁林)全省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今后必须参加全省医用耗材网上集中交易。安徽省深化医改领导小组昨日公布1号文件,骨科植入、起搏器类、眼科材料、口腔科类等医用耗材将全部通过网上采购。按照新规,医用耗材网上集中交易的目录范围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类别:血管介入类、非血管介入类、骨科植入、神经外科、电生理类、起搏器类、体外循环及血液净化、眼科材料、口腔科类等。未列入省网上集中交易目录内的其他类别医用耗材,暂由市、县或医疗机构按相关规定自行组织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