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昨日,市场星报记者从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安徽检察 获悉,泗县原县委书记晏金星涉嫌受贿一案,近日由宿州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昨日,记者就此事从宿州市检察院得到证实。据悉,检察机关指控晏金星利用职务之便,在岗位调整、职务晋升、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事项上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折合人民币521.8955万元、日元30万元、欧元5000元。
新闻延伸 原泾县公路局局长被提起公诉
星报讯(杨阳 记者 曹开发) 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却利用职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挪用公款。近日,泾县法院依法受理了公诉机关提起的原泾县公路局局长陈某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一案。
被告人陈某原系宣城市公路局泾县分局局长兼泾县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公诉机关称:陈某在担任泾县公路分局副局长、局长及公司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收受请托人财物并占为己有,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后陈某主动到案,如实交代了检察机关尚未掌握的主要受贿犯罪事实,供述了其伙同他人挪用公款的事实,案发后退款13.5万元至公诉机关。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