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为依法惩治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犯罪活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近日联合制定发布《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要求各级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惩治此类违法犯罪活动。
近年来,利用赌博机组织赌博的违法犯罪活动较为突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败坏社会道德风尚,特别是使中小学生等群体沉溺其中,严重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及家庭、社会和谐。《意见》指出,对设置10台以上赌博机组织赌博活动,或者设置2台以上赌博机、容留未成年人赌博,或者在中小学校附近设置2台以上赌博机等行为,应当按照刑法规定的开设赌场罪定罪处罚。对明知他人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提供赌博机、资金、场地、技术支持、资金结算服务的,或者为开设赌场者组织客源,收取回扣、手续费的,或者参与赌场管理并领取高额固定工资等行为,以开设赌场罪的共犯论处。
《意见》强调,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应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重点打击赌场的出资者、经营者。对设置游戏机、单次换取少量奖品的娱乐活动,不以违法犯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