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华社、《湖北日报》报道 刘汉、刘维等36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故意杀人罪等案件17日下午继续在湖北省咸宁市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刘汉等10人案进入法庭辩论。公诉人指出,被告人刘汉系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被告人唐先兵、刘小平、孙华君、缪军系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积极参加者。被告人刘岗、李波、车大勇、仇德峰、肖永红系黑社会性质组织一般参加者。刘汉等10名被告人均一人犯数罪,均应数罪并罚。被告单位四川汉龙(集团)有限公司应当以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孙华君、缪军有法定的坦白情节,认罪态度较好,建议对两人从轻处罚。公诉人希望通过本案的公正审理,还法律以尊严,还人民以公道,还社会以正气。
被告人刘汉结合个人经历,做了140分钟的自行辩护。刘汉辩解说,“你们(指公诉人)把我贬得这么低?(我会)为了一个砂场几百万元去做违法犯罪的事吗?你们把我刘汉看得这么可怜吗?”但他又紧接着说,“现在我确实有这么可怜,而且可怜得多。”
法庭上,刘汉又说:“这几天,我也认识到,包括在境外赌博(输赢几个亿),包括我跟企业家们一起玩牌(输赢几百万上千万),以前我觉得不是什么事情,但是我到案以后,(我才意识到)那个时候我有多坏,为什么要那样违法,我要为我自己的违法行为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