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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 应鼓励“先行先试”

□张西流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近日成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拉开了序幕。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等国土部相关政策出台后,广东再制定实施细则,或将先在广州、深圳开始试点,再全省铺开。(4月14日《南方都市报》)

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心动不如行动。广东已开始启动不动产登记工作,并计划在广州、深圳开始试点,表明广东又先行了一步。

以个人住房信息联网为核心内容的不动产登记制度,一直是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然而,因为来自国家层面的落地政策尚未出台,一些地方仍持观望态度,导致不动产登记滞步不前。

因此,实施不动产登记,国土部应鼓励“先行先试”。不可否认,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建立,尚处在蹒跚学步阶段,首先应该选择一些条件比较成熟的地方进行试点,再逐步推广到全国。据媒体报道,国土部已选择了南京、宁波、郑州等几个城市作为试点,但试点工作不能局限于这几个城市。比如,可将已积累部分经验的深圳纳入全国试点城市;不仅如此,甚至可以将工作积极主动的广东省纳入全国试点地区,实行以点带面,点面结合。

值得注意的是,不动产登记试点,应突出重点,注重解决难点问题。比如,不动产登记制度设计中,增设了查询服务,但如果操作不当,就有可能演变为“以人查房”。问题是,如果“以人查房”不加以严格限制,就可能会伤及无辜,导致公众的个人产权信息被泄露,权益受损。这也成为此前个人住房信息联网推进受阻的主要诱因。因此,试点城市应在规避个人产权信息“被公开”、保护公民隐私等方面“试”出成功经验,以此示范全国,确保个人住房信息联网系统的规范管理和安全保密,维护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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