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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车贵过买车” 制度亟待修订

□张枫逸
 

日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汽车维修协会联合发布国内常见车型“零整比”系数研究成果。数据表明,国内不少车型零配件价格贵得离谱,如北京奔驰C级W204车型,系数高达1273%,也就是说更换这辆奔驰车所有配件的花费,可以购买超过12辆新车。(4月14日《新华每日电讯》)

尽管“买得起,修不起”早已成为许多车主的切身感受,但权威数据所揭露出的汽车售后环节“黑心”程度,还是远远超出了人们的想象。全车零件总价是新车12倍多,构成了“1+1大于12”的骇人逻辑,完全颠覆了价值规律,如此明火执仗的宰客,无异于对消费者权益的公然践踏。

“修车贵过买车”的背后,显然是制度出了问题。

2005年4月1日起实施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第25条规定,“汽车品牌经销商应当在汽车供应商授权范围内从事汽车品牌销售、售后服务、配件供应等活动。”此举在无形中禁锢了维修与配件供应渠道,社会上一些合理的零部件生产、销售个体被排除在外,汽车生产厂商、经销商的垄断地位得到强化。由于“仅此一家,别无分店”,一些厂家和经销商坐地起价,白菜卖出猪肉价。许多4S店更是单方面规定,如果不在4S店内做修理换零件,就不能继续享受一系列的质保,从而彻底剥夺消费者的选择权。

解铃还须系铃人,改变“修车贵过买车”的现状,就必须弥补制度缺陷,打破市场垄断。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一汽车产销大国,私家车保有量超过8500万辆,涉及的车主和家庭成员数以亿计。为了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修车贵过买车”的制度修订必须尽快实施,打破汽车厂商对原厂配件渠道的垄断和对零部件供应商的限制,在售后环节引入充分的市场竞争机制,从而推动零件的价格回归价值,保障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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