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跃摩天轮飞向梦想 献歌青春不走寻常路
八旬老汉蹊跷 死在狭小出租屋
图片新闻
相处不到1个月,女友不辞而别
“丢包”诈骗老人, 三男子均获刑
3上一篇 2014年4月1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丢包”诈骗老人, 三男子均获刑

正言 记者 王玮伟
 

星报讯  不务正业的三名男子,以丢包诈骗的方式骗取老人身上的金饰品。昨日,记者从合肥市中院获悉,该案已审结,三名男子均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男子路边拾包,要与老人分钱

2013年端午节,严奶奶在路上遇到一名中年男子向她问路,期间另一名男子从其身边走过,并“丢下”钱包在地。中年男子拾起钱包,要跟严奶奶一起分钱。

谁知,正当二人准备打开钱包时,丢包男子回来找钱包,说钱包里有一万元现金,还有金戒指和金耳环。中年男子否认拾到钱包,丢包男子随即离开。这时,中年男子悄悄拉着严奶奶上了一辆车。

刚坐上车没多久,丢包男子也跟了上来。此时,中年男子以查看严奶奶身上的耳环、戒指是不是丢包人的为由,强行从严奶奶的身上拽了下来。丢包男子看了一下,说不是自己丢的。中年男子将饰品塞回严奶奶的方便袋内,随后将其放下车。

下车后,严奶奶掏出方便袋,发现她的金戒指和金耳环根本不在里面。记者获悉,同一个月,先后有三名老人因为“丢包计”被抢走了金耳环和金戒指。

三男子丢包诈骗,均获刑十年

不久, 三名嫌疑人马某、葛某、丁某落网。原来,三人作案时分工明确,丁某开车,葛某负责搭话,而马某则负责丢钱。等受害人上钩后,他们便将受害人骗上车,以检查受害人携带的金饰品是不是自己丢失的为由,强行取下被害人的金饰品。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三名被告人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最终判定三人均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两千元。

其中,两名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合肥市中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提醒:挣钱要靠正当手段,任何时候都不要挑战法律底线。当然,市民也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免得财物受损。

 
3上一篇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