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考试院公布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方案今年高考时间仍为6月7日、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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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考试院公布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方案今年高考时间仍为6月7日、8日

 

4月11日,省考试院正式公布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简称“高招方案”)。按照“高招方案”,今年的高考时间仍为6月7日、8日,考试模式与去年相同,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高考成绩最快有望在6月24日公布;志愿填报方面,最早的批次将于6月26日开始;考生可网上查询本人录取结果。         记者 王涛 

考试时间:高考仍为6月7日、8日

今年高考的考试时间仍定为6月7日、8日,其中7日考语文和数学,8日考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和外语。

考试模式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其中统考科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3”指语文、数学和外语三个科目,其中数学分为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文科综合”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和地理学科;“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科。

语文、数学(文、理)、外语(含听力)各科满分为150分,综合科目满分为300分,文化课总分的满分值为750分。

经教育部授权,我省自行命制语文、数学(文、理)、外语科目中的英语试题(不含听力部分)以及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试题。

全国统考科目中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外语口试。

成绩发布:最快有望6月24日公布

普通高考全部科目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高考成绩由考生自行上网查询或下载打印,各报名点应提供考生查询打印成绩条件。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至6月27日前到市、县招生考试机构申请登记查分查卷,由市招生考试机构汇总上报省考试院。查分查卷工作在省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查分查卷结果由市、县招生考试机构通知考生。查分查卷范围为主观题部分的错统、漏统、漏改。

从往年时间安排看,如果在6月27日前查分查卷,今年高考各批次分数线和考生成绩最快有望在6月24日公布。

考前体检:接到结论3日内可申请复查

报考高等学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

体检工作须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各地体检工作原则上在4月25日前结束,体检结论由市、县招生考试机构书面通知考生,供填报志愿时参考。

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论3日内向市、县招生考试机构申请,经同意后由市、县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查。考生对复查结果仍有疑义,由本人申请并经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市招生考试机构汇总后于5月10日报省考试院,省考试院于5月15~17日安排对其进行终检,逾期不予受理。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为我省指定的终检医院,负责对有关方面有异议的体检结论做出最终裁定。

报考军事、公安类院校(专业)的考生体检工作按教育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公安部等有关规定执行。

文理科志愿:共分为五个批次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继续实行“平行志愿”设置及投档办法,并采取网上志愿填报的方式。

文理科录取分提前批(含本科和高职)、第一批本科院校(重点院校及参加该批次录取的院校)、第二批本科院校、第三批本科院校(民办本科院校及独立学院)、第四批高职(专科)院校,共5个批次。

各批均设置“平行志愿”,“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根据院校的未完成计划进行“征集志愿”投档,计划仍未完成则进行降分投档。

提前批本科院校分为军事(含国防生)、公安(含公安现役)、政法、免费师范生和其他共5类,军事院校(含国防生)和免费师范生两类实行“平行志愿”,设置A、B、C三所院校平行志愿及院校服从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该批次其他院校设1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4个专业及专业服从志愿。考生的提前批次志愿只可选报一类,多选视为无效志愿。

第一至三批本科院校的“平行志愿”均包含A、B、C、D四所院校;第四批高职(专科)院校的“平行志愿”包含A、B、C、D、E、F六所院校。第一、二批本科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第三批本科和第四批高职(专科)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的计划及院校追加的计划,面向批次线上未录取考生“征集志愿”;同时,批次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也可以据此计划填报“降分征集志愿”,作为批次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院校降分投档的备档。“征集志愿”和“降分征集志愿”均包含A、B、C、D、E、F、G、H八所院校志愿(其中第四批设院校服从志愿),每所院校设2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及专业按考生填报的“降分征集志愿”进行逐分降分投档。

文理科特殊类招生志愿设置:自主选拔录取设1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均设3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定向生设1个院校志愿。

艺术类志愿:共分为六个批次

艺术类分六个批次:第一批,校考本科专业,所含院校为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包括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执行的院校)和普通文理科参加我省一本批次录取的省外院校;第二批,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的本科专业;第三批,校考本科专业,所含院校为除第一批院校外的其它院校,其中包括省外普通院校校考、省属院校校考、独立学院及民办院校校考;第四批,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的本科独立学院及民办院校;第五批,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的专科专业;第六批,使用校考专业成绩的专科专业。

第一批、第三批和第六批均设1个院校志愿。其中,第三批本科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计划面向达线合格考生征集志愿,本批次征集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

第二批、第四批和第五批实行“平行志愿”,“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计划,将面向未被录取的批次线上考生“征集志愿”。“平行志愿”均包含A、B、C三所院校,每所院校均设3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征集志愿”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每批均包含A、B、C三所院校及院校服从志愿,不设专业志愿。

体育类志愿:本科、高职两个批次

体育类分两个批次:第一批,本科(含独立学院、民办本科);第二批,高职(专科)。

体育类本科批次“平行志愿”包含A、B、C、D、E五所院校,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高职(专科)批次“平行志愿”包含A、B、C、D 四所院校,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征集志愿”也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每批均包含A、B、C三所院校及院校服从志愿,不设专业志愿。

体育类校考单招专业单设1个院校志愿,在平行志愿投档前单独投档录取。(下转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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