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三名子女 却无法安享晚年
星报讯(靳真卫 记者 王玮伟) 年近9旬的庐江人杨老生于1925年,自老伴去世后,老人失去了唯一的生活来源。三名子女却对杨老不闻不问,拒绝赡养义务,无奈之下,杨老将女儿告上法庭。
杨老共生育了二个儿子,收养了一个女儿。但大儿子早已年逾花甲,小儿子身患重症,养女则形同陌路。杨老向法院起诉要求养女每月支付其生活费、护理费、医疗费4000元。
杨老自述,1969年收养了养女,1982年在老伴退休后,由养女顶替在庐江某医院工作,每月工资2430元。在法院调解无效后,法院判决养女每年支付杨老生活费2280元。
养女不服,认为数额过高,向合肥市中院提出上诉。昨日,记者从庐江县法院执行局获悉,该局执行法官帮助老人先予执行,拿到1800元赡养费交给老人。
工作8年了,保险还没着落
社保局: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星报讯(记者 祁琳) 4月8日,庐江人许女士致电本报热线反映,2006年开始就到庐江县鑫发特种建材有限公司做化验工作, 该公司并未与许女士签订劳动合同,也并未给许女士购买保险,许女士常年从事化验工作,马上到法定退休年龄,生活将无着落,不知如何是好。
记者随后联系到该公司査姓负责人,他说许女士是临时工,所以没有签劳动合同,自然不会买保险。
合肥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一位工作人员建议,许女士可提供书面材料到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或到当地的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只要许女士劳动关系事实存在,是全日制工,公司就应该为许女士补办保险,若是非全日制工,还得进一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