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霾,不是看好自家城门“不失火”,就可以保证不殃及别人。长三角区域性大气污染,目前已成为我国较为严重的区域,昨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透露,长三角三省一市将“先走一步”,将建立大气污染防治立法协作机制,这在全国还是首次。
先走一步:安徽等三省一市将“跨省”立法
2013年底,持续的严重雾霾,席卷了长三角。今年1月7日,长三角三省一市和国家八部委在上海召开了第一次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工作会议,商讨筹建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中心一事,对大气污染实施联防联控。其中,包括安徽、江苏、浙江、上海将严控燃煤消耗总量,加快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大力推进中小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严控产能过剩,加快污染企业结构调整和高标准治理;加强扬尘污染控制,并通过法律、技术、经济等多种措施推进秸秆禁烧工作等。
昨日,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日前,上海、浙江等省份人大常委会负责人来到安徽,对建立大气污染防治立法协作机制进行讨论,将就立法协作主题、基本内容、审议节奏等具体协作程序和内容进行协商。就地方性法规开展区域立法协作,在全国尚属首次。
起草条例:4月底拿出初稿,争取9月份“登上”常委会
“去年全省环境空气优良率为86.6%,同比下降9.9%,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9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5.3%。8个省辖市未达到二级标准,尤其是合肥市,全年累计出现重污染天气44天。今年1月份全省PM10平均浓度同比上升了50%;平均空气质量优良率仅为52.4%,同比下降31.9个百分点,16个城市空气质量均低于二级标准,大气污染呈迅速加重趋势。”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胡连松介绍,污染物排放居高不下,导致我省一些地方,成为大气污染重灾区,已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将加快推进《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制定。
据悉,目前条例起草组已成立,并聘请高校法律专家参与起草工作,委托高校有关机构收集、研究社会各界意见,提出报告。4月底将拿出初稿,争取9月份,“登上”常委会,进行第一次审议。
此外,记者从会上获悉,为了进一步扩大和调动社会公众参与我省大气污染防治立法的积极性,省人大将实行立法意见有奖征集,对被采纳的,将予以适当奖励。5月份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还将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将开展专题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