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清明节是祭祖和扫墓的日子,而合肥市明光路街道在宣传文明祭祀中却称清明节为‘佳节’,感觉一点都不严肃。”昨日,省城张先生向本报反映。
张先生说,这两天他路过明光路街道一小区时看到,宣传板上张贴着一张关于清明节文明祭祀的宣传彩页,抬头为“清明佳节”,越看感觉越别扭。“清明节是中国传统节日,也是最重要的祭祀节日之一,是祭祖和扫墓的日子,把清明节称作为‘佳节’非常不妥,也让人难接受!”
昨日,在该小区东大门一宣传栏上记者找到了这张宣传彩页,落款是明光路街道,大概内容为:为使城市更加文明,空气更加清新,希望大家能够文明祭祀,用献一束鲜花、敬一杯酒的文明祭祀方式向亲人寄托哀思……
随后,记者走访了多位市民,均认为把清明节称作为“佳节”,有些欠妥。
记者查阅了资料,清明节又叫踏青节,在仲春与暮春之交,也就是冬至后的第108天。其中在黄庭坚的诗中就有“佳节清明桃李笑,野田荒冢自生愁!”的诗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