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记者 李皖婷) 星报记者日前从省卫生厅了解到,今后医疗卫生机构在与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签署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等采购合同时,将同时签署廉洁购销合同,实施商业贿赂行为后将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等条款。
根据新规,一旦在医药购销领域发生商业贿赂,将被列入不良记录。对1次列入当地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本省级区域内公立医疗机构或接受财政资金的医疗卫生机构在不良记录名单公布后2年内不得购入其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对5年内2次及以上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全国所有公立医疗机构或接受财政资金的医疗卫生机构2年内不得购入其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
此外,省卫生厅将在查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工作完成或在核实工作完成5个工作日内,将应当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相关内容在其官方网站公布。卫计委网站已开设“商业贿赂不良记录”专栏,将在接到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送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转载各省(区、市)公布的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同时发布相关信息,通报地方工作动态。
又讯(记者 李皖婷) 从现在起,合肥市各家医院使用公款买烟,一旦被发现将“抽不了兜着走”,哪怕在医院里抽自己的烟也不行,不仅要批评教育,而且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年各种评优评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