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制日报》3月27日头版头条报道 交警办公区里冷冷清清,而马路对面,道路交通事故调解中心办公区却是熙熙攘攘,敞开式的调解大厅里,U形台旁挤满了人。《法制日报》记者近日在安徽省宣城市交警支队一大队事故中队见到这“一冷一热”的情景,和三年前截然不同。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变化?安徽省交警总队总队长赵强给出了答案:“省交警总队在黄山市歙县推行人民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试点工作以来,4年多时间,安徽省市县两级全部实行了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并将人民调解作为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的必经程序。”
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安徽115个道路交通事故调委会共化解各类损害赔偿纠纷36万余起,涉及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的信访持续走低,多数市县此类信访已经归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