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证监会发布了《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财政部发布《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下称《规定》)。
对此兴业证券分析师点评如下:
近期,证监会将单独以及会同银监会等就银行发行优先股出台配套规定,我们看好监管当局推动优先股试点的意愿,预计上半年将会有银行率先试点发行优先股。
我们认为,在A股上市银行市净率(PB)普遍在1倍或以下的背景下,普通股融资难度加大。而优先股有望成为补充一级资本的工具,率先提高一级资本充足率,减轻普通股融资的压力。浦发银行和农业银行目前的一级资本充足率较低,有望率先通过优先股缓解资本压力,以支持其资产端的扩张。
发行优先股,构成了财务杠杆,有利于净资产收益率(ROE)的提高,但取决于资产端的运用。从普通股股东的角度考虑,优先股股东不参与剩余权益的分配,每股收益、所有者权益均专指普通股股东,其分母均为普通股股数。因此发行优先股会增厚普通股的每股收益。 兴业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