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只听说宠物犬伤人引发侵权纠纷,却很少听说宠物犬在受到损害时也有人到法院打官司。日前,淮南市潘集区法院受理了一起宠物犬死亡所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原告起诉理由是:2013年11月8日20时许,其丈夫刘某某带着比特犬散步,当行走至潘集区消防大队附近路段时,比特犬触电死亡。原告后发现该路段正在由潘集区某工程项目部对此进行施工改造,致使路面下电线破损,由于被告没有及时修复和设置安全防护栏,致使比特犬被电死。原告认为其比特犬属名贵犬类,是其用5万元购买,故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5万元的经济损失。
被告认为其在该路段施工是事实,但原告比特犬的死亡原因没有证据证明是触电死亡。
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在法院开庭当天,被告一次性拿出6000元补偿原告的经济损失,原告也主动承担了本案的诉讼费,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