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社电 就媒体报道“中石化入职一年研究生 受贿6万元”一事,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SEI)昨日表示,对乔某个人索贿受贿的违法行为十分愤慨,这种行为严重违反公司管理理念和规定,坚决支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同时表示,乔某索贿受贿系个人违法犯罪行为,其在庭审中所说“行规”决不存在。
乔某,男,助理工程师,1986年11月9日出生,2011年毕业于某交通大学,研究生学历。2011年8月进入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采购部工作,在动设备采购小组任采买员。
中石化官方微博“石化实说”发布消息表示,乔某于2011年国庆节期间结婚,期间,乔某隐瞒婚姻状况与其他女性谈恋爱,后被其在西安工作的前妻发现导致感情破裂,并于2013年9月正式离婚。
据了解,乔某前妻的父亲于2012年12月向检察机关实名举报乔某受贿,朝阳区检察院反贪局立案调查。
乔某2011年底开始参与某中石化外部炼油项目的动设备采购工作。该项目由SEI负责设计、施工以及采购服务工作。乔某向上海某公司透漏其综合评审第一名的信息,并向该公司索贿6万元。
中石化官方微博称,发生这起案件说明公司在管理上还存在不足。公司将在业务流程上进一步完善。SEI对于发生乔某案件深表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