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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出T+0不应只在蓝筹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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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3月1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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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出T+0不应只在蓝筹股

皮海洲
 

3月3日,出席全国两会的全国政协委员、上交所理事长桂敏杰率先发声,表示目前推出T+0制度没有技术障碍,主要是市场认识方面的障碍。他建议T+0以蓝筹股作为试点。

次日,全国政协委员、证监会市场部副主任王娴就此予以回应称,实施T+0交易制度,是技术性很强的问题,尽管目前在法律上没有障碍,但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强调统筹性。王娴表示,T+0交易制度虽在积极研究,但并没有推出的时间表。

3月5日,证监会主席肖钢在回应T+0制度可能率先从蓝筹股试点的传闻时称,“蓝筹股现在交易不活跃,如果要推出T+0制度可能会选一部分蓝筹股进行试点,但这些问题还在研究之中。”

正是基于证监会方面在推出T+0的问题上目前仍然没有时间表,还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的缘故,在3月8日证监会举行的系统委员媒体见面会上,桂敏杰再次强调,在大盘蓝筹股中实行T+0的条件是成熟的,也应该推动,再次为推出T+0鼓与呼。

为什么T+0一再成为热点话题?这是因为T+0已成为中国股市的一大牵挂,中国股市需要有T+0这样一个交易工具。

应该说,在推出T+0的问题上,证监会保持慎重的态度,从多方面来予以考虑,这是很有必要的。毕竟T+0存在助长投机的可能。

但在考虑推出T+0的问题上,监管部门也应该正视T+0身上的最大亮点,那就是T+0所具备的纠错功能。投资者进行股票投资都会出现犯错的时候,操作出现错误怎么办?这就需要纠正错误。比如把不该买进的股票买进来了,那就需要及时地把股票卖掉,这就需要有T+0交易制度。

不论是从维护“三公”原则的角度,还是从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角度,股市都有必要推出T+0。而且应该全面推出T+0,而不是在蓝筹股中试点。毕竟,对于中国股市来说,T+0并不是什么新玩意,20年前它就在中国股市实施过,并不存在什么技术障碍。从发挥T+0的纠错功能来说,每一只股票、每一个投资者都需要在操作中进行纠错,而不仅仅是蓝筹股。T+0应该属于每一个投资者,属于每一只正常交易的上市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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