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开公司将更加方便;使用派遣劳动者不得超过用工总量的10%;工商部门不再对企业进行年检……今日开始,修改后的《公司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新法、新规,以及《安徽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合肥火车站调整运行图等我省本地新法规、新措施将开始实施。
记者 祝亮 丁林
吴传贤
一元钱 就可以注册公司
3月1日起,创业变得更方便了:一元钱就可以注册公司,成为老板;申请公司注册时无需为了硬凑资本到处找人拉投资,只要“认缴”出一个数就行;在工商登记“松绑”了,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这一切,源于去年年底《公司法》的修改。在注册门槛被降低后,这个3月,或将迎来一波“办公司”热潮。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明确,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用工单位在规定施行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其用工总量10%的,应当制定调整用工方案,于规定施行之日起2年内降至规定比例。用工单位未将规定施行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降至符合规定比例之前,不得新用被派遣劳动者。
规定明确,用工单位应向被派遣劳动者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不得歧视被派遣劳动者。
工商部门 不再对企业进行年检
工商总局决定,自今年3月1日起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及其他经营单位的企业年检工作。
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明确,机关、单位不得将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确定为国家秘密,不得将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公开。机关、单位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
条例要求,机关、单位发现国家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的,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在24小时内向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地方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接到泄密报告的,应当在24小时内逐级报至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
机关、单位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