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4年前,肥西男子孙磊与妻子周慧离婚。双方约定,当时年仅4岁的儿子乐乐由周慧抚养,孙磊每月支付200元抚养费,每月可探视乐乐一次。
此后,孙磊每月都按时将抚养费汇至约定账户,但是却从来不探视乐乐。随着年龄的增长,乐乐起初会不断追问“爸爸去哪儿了”,后来却一见到别的孩子与爸爸在一起,便扭头就跑。
这一切,周慧看在眼里,急在心头。无奈之下,周慧起诉至肥西县法院,要求前夫履行探视权。但庭审当天,乐乐还是没有见到爸爸,因为孙磊经传票依法传唤后未到庭参加诉讼。
昨日,记者获悉,肥西县法院经审理依法支持了乐乐要求增加抚养费的诉请,因探视权属法定权利,仅在情理上应当积极主动行使,但不存在必须行使的法定义务,因此法院依法予以驳回。(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