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他在抢救因车祸受伤昏迷的伤者时,被远处驶来的大货车轧过脚部,失去左脚。随后,这位来自长丰县的农民张书宝被评为安徽省见义勇为英雄。表彰大会上,张书宝笑着说:“一只脚换了4条人命,值!”
不过,失去左脚的救人英雄,生活却并不平静。去年底,张书宝将肇事司机告上法庭索要医药费、伤残补助金、精神抚慰金。昨日,张书宝向记者介绍发起诉讼的缘由时说,“我是真没办法才起诉的,实在是为生活所迫。”
医药费无着落,救人英雄打官司索赔
2011年10月28日凌晨,张书宝家门前的交通事故,让他从睡梦中惊醒。正当他和村民们奋力救人时,一辆大货车呼啸追尾。张书宝的堂侄张香正被撞倒后死亡,张书宝左脚被轧断。
很快,张书宝的英勇事迹传遍大街小巷。不过,英雄难当,他的生活并不平静。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张书宝称,自从因救人受伤以后,家里的经济收入也就中断了,在105医院及同仁医院治病时还欠下了一大笔医药费。“虽然两家医院都给予了一定程度的费用减免,但最终出院时还是欠下了不少钱,按照医药费用清单计算,不算后期理疗,医药费就高达17.9万元。
去年年底,两名律师决定免费为张书宝打官司,支持张书宝将肇事司机王某及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法庭,索要医药费、精神抚慰金、假肢补助金、护理费等共计110余万元。
不满一审判决,称自己是受害者
近日,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判定被告肇事司机王某及保险公司赔偿原告张书宝各项费用共计58万余元;原告张书宝承担部分诉讼费用共计7800多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接到判决后,张书宝心存怀疑。“我自己是名受害者,7800元诉讼费理应由被告支付。”张书宝称,一审法院支持了自己的部分请求,但这些费用仍然不足以支付自己的护理费。“我也是被逼无奈,因生活所迫才走起诉这条道路。”
2月24日,他将上诉材料提交至合肥市中院。上诉的理由是要求撤销对一审法院其承担部分诉讼费用的判定,并支持其索赔8万元精神抚慰金,以及部分护理费用等。
2月26日,张书宝表示,25日其本人已经接到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电话通知,案件已经受理立案,具体审理日期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