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去年9月,庐江女子王雯(化名)来到某服装厂上班,因为不熟悉机器操作,上班没几天,她就被机器钉伤了手指,花费500元医疗费。
事后,她与厂方自行协商赔偿事宜,并口头约定由厂方支付医疗费500元,误工费300元。可厂方在付了500元医疗费后,却一直拖欠误工费。
无奈之下,她只得求助于矾山司法所。昨日,记者获悉,经调解,对方同意付钱,王雯已拿到剩余300元误工费。
星报提醒:求职心切能理解,但是一定要量力而行,免得伤害自己,还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