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机关效能建设考核办法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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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机关效能建设考核办法审议通过

方宗根
 

星报讯 近日,记者从省直效能办获悉,《安徽省直机关效能建设考核办法》经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

省直工委书记、省直效能办主任张国富就效能考核办法的修订情况向常委会作了报告。报告称,按照2013年6月9日省委常委会议精神和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为修改完善《安徽省直机关效能建设考核办法》,去年8月份以来,省直效能办考察学习了外省的做法和经验,召开了四次座谈会,广泛征求了省直各单位对修订考核办法的意见、建议,认真进行了讨论研究和反复修改,数易其稿。特别是根据中组部关于完善考核机制的相关要求和省领导的意见,本着简便、务实、公正、合理的原则,对考核内容、方式、程序等作了较大调整和简化,并提交去年12月20日省直机关加强效能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审议。

这次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安徽省直机关效能建设考核办法》,会议要求省直各单位要深入推进效能建设,围绕履行核心职能,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各项部署落到实处;要继续聚焦作风建设,巩固扩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解决机关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完善效能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效能建设向纵深发展,着力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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