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首个婴儿安全岛在广州开设未满月收到首例死婴。广州市天河区警方24日晚向媒体通报,已拘留恶意弃婴的嫌疑人,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综合新华社
120证实:孩子被抛弃前已经死亡
据广州市社会福利院介绍,23日中午有一男一女两人将一只红色环保袋遗弃在该院门口的婴儿安全岛,并迅速乘出租车离开现场。值班保安发现袋中有一名女婴,经120抢救后证实,女婴在被抛弃前已经死亡。
警方通报称,24日下午5时许,在广州市白云区某医院产科病房查获33岁的嫌疑人陈某,即死亡女婴的父亲。经审查,陈某供认弃婴是他与妻子婚后的第一个孩子,22日女婴出生后,被医院诊断为新生儿先天性畸形,并患有严重疾病。由于无法承担高额医疗费用,陈某与妻子和岳母商量后,在23日中午为女儿办理出院手续,后与岳母一起搭乘出租车将女婴遗弃于婴儿安全岛。目前,陈某已被天河区警方拘留。
福利院:要出措施打击恶意遗弃
广州市婴儿安全岛设立于今年1月28日,根据民政部门在2月12日公布的数据,该安全岛在启用15天后就接收了79名弃婴。
广州市民政局24日表示,将对遗弃一岁以上婴儿的恶意弃婴行为,及时报警并提供监控视频,以维护设立婴儿安全岛初衷。
广州市福利院负责人徐久表示:“开设弃婴岛的原本意图是生命至上,保护弃婴的弱小生命,并不是鼓励遗弃,我们一直强调,遗弃孩子是违法行为。我们正在商议,要出措施来面对和打击恶意遗弃行为。”
律师:家长或被判故意杀人罪
“遗弃子女本身就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可判处3~7年有期徒刑。”广州市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毅华指出,如果经过尸检,确定被遗弃婴孩患有重疾,病情濒危,其父母没有及时将其送院救治,而是将其送到弃婴岛遗弃,其父母或触犯故意杀人罪,而不仅仅是遗弃罪。
朱毅华分析,父母是子女的监护人,负有不可推卸的养育责任,如子女病残,无论是法律上还是情理上,父母都应竭尽所能救治。为怕担负责任而弃之不顾已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