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去年7月,巢湖男子张华(化名)经人介绍认识了长丰女子李芳(化名)。4个月的短暂相处后,在父母的催促下,这对80后小情侣举行了婚礼。
结婚后,李芳发现自己不喜欢张华的性格,久而久之,萌生分手念头,甚至不愿意和他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结婚1个月后,她以“性格差异较大”为由向他提出分手,对此,张华坚决不同意,在他看来,两人并不存在“问题”。
虽然张华不同意,但李芳去意已决,她随即回了娘家。此后,张华多次提出,让她回家,可她坚决不同意。
今年2月中旬,无奈的张华只得赶到李芳的家,希望挽回这一切,见她态度坚决,他只得同意分手。随后,他提出一个要求:要求对方赔偿他“结婚”费用。他拿出一份长达4页纸的“结婚费用”明细表,上面共有包括彩礼费、首饰费等在内的80余项花费名目,共计9万余元。李芳家人表示不愿接受这么高的赔偿金额。
最终,争执不下的两家人向双墩司法所求助,工作人员结合相关规定,对80余项花费名目逐一进行了协商。昨日,记者获悉,经调解,双方已达成调解协议:李芳家返还张华家3.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