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条例(草案)》24日在该办网站全文公布,并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草案规定,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价由市场竞争形成,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工程成本,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投标人的投标。
热心读者如有对草案提出的修改意见,可于2014年3月15日前反馈到省政府法制办。电话:0551-62602395,62602523(传真);电子邮件:qianliang1992@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