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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工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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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2月2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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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欲为建设工程造价立法
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工程成本

钱亮 记者 祝亮
 

星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条例(草案)》24日在该办网站全文公布,并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草案规定,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价由市场竞争形成,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工程成本,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投标人的投标。

热心读者如有对草案提出的修改意见,可于2014年3月15日前反馈到省政府法制办。电话:0551-62602395,62602523(传真);电子邮件:qianliang1992@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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