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环球人物》
美国历史上著名的辩护律师克莱伦斯·丹诺(1857—1938)既为穷苦劳工无偿辩护,也为声名狼藉的刑事被告人代理官司。他曾简洁明了地道出律师的特点——公众可以憎恨罪人,但律师必须保护罪人的辩护权。
一年来,随着中央委员会原委员、原铁道部长刘志军,中央政治局原委员、重庆市委原书记薄熙来等高官相继走上法庭,他们的辩护律师也受到高度关注。有人指责这些律师:“为人渣做辩护的人也是人渣。”他们承受了巨大的压力,但他们还是用律师特有的严谨告诉大家:“犯罪嫌疑人虽然是高官,但他们也是公民,享有平等的辩护权。”
因代理薄熙来案的一审(2013年8月)和二审(2013年10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的两位律师——李贵方和王兆峰一直处于舆论的风口浪尖。
记者:薄熙来的家人大约是在什么时候,通过什么渠道找到你们的?
王兆峰:好几年前,我们律所的律师在一次会议上和薄熙来的家属认识,后来一直保持联系。大概是2012年秋天,他的家属找到我们,希望我们能为薄熙来提供辩护。
记者:他本人是什么时候认同这一委托的?
王兆峰:在2012年11月我们和他第一次会见的时候,他简单问了些情况,就认同了。当时的认同只代表我们可以开始为他辩护了,如果中途他有任何不满意,都可以提出更换律师。后来,因为各方面沟通都比较顺畅,他对我们也比较信任了,到了二审的时候,他主动确认由我们继续进行辩护。
记者:得知薄家要请你做辩护律师,你是什么心情?吃惊吗?
王兆峰:不吃惊,只是觉得人世间有些事情很奇妙。我研究生毕业曾到薄谷开来办的开来律师事务所面试过,因为办不了北京户口,所以我放弃了;重庆“打黑”的时候,我代理过涉黑案件,重庆当时在薄熙来治下,我与他算是有某种精神上的交流;后来,我在辽宁锦州代理过的最大的涉黑案是王立军办的,也算和薄熙来案件中的人物有了某种交集;直到这个案子,我又成了薄熙来的辩护律师。
记者:有媒体披露说,你们和当事人薄熙来共会见了20多次。这么多次会见是否能保证独立进行?
王兆峰:次数比这个要多,大概有几十次。基本上能保证独立进行。会见时,没有办案机关的工作人员参与。但有时候出于安全考虑,比如怕他情绪突然激动做出点出格的事情等,会有监管人员在旁边照看着。
记者:你们和当事人之间隔着栏杆?
王兆峰:对,但没有玻璃。
记者:每次会见的时间有多长?
王兆峰:有时候一见就是一上午或者一下午,甚至弄到晚上很晚,得留在那里吃晚饭。那段时间,我们把别的业务全部放下了,专心致志做这个案子。尤其到了后期,要为开庭做准备了,得和当事人进行比较充分的沟通,会见的次数也就相对频繁些。有段时间跟上班似的,几乎天天去,最多的时候一周去五六次。有段时间我身体不太好,都是司机拉着我去,(去了后)在那儿躺着谈。去得多了,那里的哨兵都认识我了。我还开玩笑说,像这样每天都去“上班”,时间一长,他们(哨兵)都不知道我是律师还是秦城监狱的工作人员了。
记者:除了李律师和你,还有助手吗?
王兆峰:我们通过和办案单位沟通,最后找了个助手,帮我们打打字、整理整理卷宗资料。除了我们3个人,就再没有其他人参与了。为了保密,我们还专门弄了个保险柜,有5开门书柜那么大,把所有的卷宗、材料都放在保险柜里。保险柜的密码只有李律师和我两个人知道,我们要是不在场,谁也动不了这些东西。
记者:有些给犯罪高官做过辩护的律师曾对媒体表示,第一步的难点在于取证。这次的案子,你觉得取证难吗?
王兆峰:取证难其实是个共性问题,高官犯罪案件的取证是难上加难。这类案件所涉及的证据往往牵涉国家或某地的一些机密,这些证据的保存规格较高——要么是保管这些证据的部门规格较高,要么是掌握、了解这些信息的人的级别较高,所以相对应的程序会更复杂。在这种情况下,比较合理的方式是让法院去调取证据。这次案件,前半程主要是侦查机关取证,后半程主要是法院取证。
记者:你们跟检方和法院沟通起来是否顺畅?
王兆峰:不管哪一方,大家都是很谨慎的,谁也不愿意在程序上出现错误,沟通起来基本顺畅。
记者:代理这样一个备受关注的案子,你是不是承受了极大的压力?
王兆峰:这是肯定的。薄熙来在案发前本身就是个知名度比较高的政治人物,案情又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跌宕起伏,宛如一场引人入胜的大戏。在这个过程中,我作为被告方的律师,你可以想象压力有多大。
另一种压力来自薄熙来本人的疑虑。比如,担心我们会不会前半截好好辩护,后半截糊弄事儿;或者庭前和他说得好好的,到了庭上就消极辩护,等等。但正如我们在庭审最后阶段发表辩护意见时提到的:也许在法槌最后落下的那一刻,他才终于明白,我们律师还是忠于职守,对当事人负责的。
记者:既然薄熙来最初和你们接触时,对你们心存疑虑,那么双方怎样正常、有效地沟通?
王兆峰:在整个案子的诉讼过程中,我们任何内心变化都很容易被他捕捉到。比如,在谈到某个问题时,我们稍微皱下眉头,或者沉思一下,他马上就会想:是不是因为你们看到了某份证据?对某个问题产生了疑问?面对这样的当事人,要赢得他的信任很难,用如履薄冰来形容毫不为过。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当一个倾听者,既要倾听他的说法,有时还要琢磨他的弦外之音。只有真正听懂了,才能发表自己的看法。和他讲些什么?讲政治,讲人际,我的阅历都没有他丰富。所以,我跟他讲法律。比如,和本案相关的法律规定是什么,背后的涵义该作何解释,我们掌握了哪些证据,这份证据在法律框架内该如何评价,等等。你得靠自己的专业知识让他认识到“术业有专攻”,让他真正信任你。他曾经这样说:“有些问题我的确没有想到,而且你们看问题、梳理证据、运用证据以及把证据和法律结合起来的这一套职业本领我的确没有,我只能依赖律师来帮我。”
在和他接触的过程中,有些分寸的把握还是很微妙的。比如,有的证据对整个案件的发展可能意味着机遇,但这个机遇刚刚露出端倪,我们无法对其最终可能产生的效应做出精确评估。所以,有时候发现一个有价值的证据,我们可能会简单提示一下,但在距离开庭时间较远时不能和盘托出。只有在通过与其他证据进行比对,对该证据的指向性比较肯定时,我们才会跟他交流得更深一些。
记者:每天庭审结束后,你们会和当事人就当天开庭的情况进行沟通吗?
王兆峰:当然,得总结一下当天开庭时把哪些问题说透了、说到了,第二天要讨论什么罪名,针对这个罪名,应该做哪些准备,等等。我原以为,薄熙来是一个粗线条的男人,可能对细枝末节的事情没那么在意。但近距离接触后发现,他还是比较细的。比如庭审时,哪个袋子装什么资料,哪天开庭时用哪一份,他都装得整整齐齐,理得清清楚楚。庭上说到哪个资料,他“啪”地就能拿出来。
记者:媒体一直追踪这个案子,你有没有感到被舆论干扰?
王兆峰:多少有一点这样的感觉,法律的严肃性有些被破坏了。
记者:从2013年8月22日第一次上庭开始,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微博上对庭审进行图文直播,这对你们的辩护有没有影响?
王兆峰:第一天上庭,我们的注意力全在法庭上,都不知道有微博直播这回事。晚上回到住处,才听其他人说起来。我觉得这是好事,增加了透明度。但是我们该怎么辩还怎么辩,不会受到影响。
记者:案子的判决结果,和你开庭前的预期差别大吗?
王兆峰:实际上很多案子的判决结果是很难预见的。套用一句俗话来说,一切皆有可能。我唯一要把握的就是,我自己能做什么。我把自己分内的事做好就行了,其他的东西我没办法左右。
记者:此案已经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也就是对薄熙来执行无期徒刑。下一步工作该怎么做?之前涉及到的薄熙来在法国的别墅,能收回来吗?
王兆峰:那个房子现在毕竟在姜丰(音)名下。下一步该怎么追索?姜丰能不能配合?这些都是复杂问题。另外,房屋所在国对我国的司法能不能承认?能承认到什么程度?这是境外财产的追索问题,得在实践中慢慢摸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