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去年2月24日晚,合肥市运管处蜀山运管所所长于川在执法过程中,被“黑头车”司机刘某拖行,并甩出车外,致使于川左胳膊骨折,身上多处受伤(本报曾报道)。昨日,合肥市瑶海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妨害公务案。
公诉机关认为,刘某的行为触犯了相关法律规定,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刘某当庭表示认罪,但他辩称没拖行于川。刘某的辩护律师则表示,刘某已取得于川的谅解。此案并未当庭宣判。